11樓排練場4

舞台大小L12mxW10m(共36坪)
座位數110人
場地費用$ 2,000 /時段 起
場地位置臺北表演藝術中心

場地平面圖
場地費用

排練(平日)

上午 $2,000 /時段

下午 $2,000 /時段

晚上 $2,000 /時段

排練(假日)

上午 $2,000 /時段

下午 $2,000 /時段

晚上 $2,000 /時段

非排練(平日)

上午 $8,000 /時段

下午 $8,000 /時段

晚上 $8,000 /時段

非排練(假日)

上午 $8,000 /時段

下午 $8,000 /時段

晚上 $8,000 /時段

超時費用

800/小時
場租費用補充說明

保證金 $5,000 /檔

費用包含項目

一、時段區分
上午時段 09:00-13:00、下午時段 14:00-18:00、晚上 19:00-23:00
超時時段 23:00 至翌日 09:00

二、租借費用不含技術及前台人力。

三、排練場D設備清單
混音控制器 Mixer- MACKIE PROFX12V3 * 1
圖形等化器 Graphic EQ-DBX1231 * 1
無線麥克風系統主機 Sennheiser EW 300 * 1
手持無線麥克風 Sennheiser G4-865-S * 2 (使用 3 號電池 2 顆/ 支,電池需自備)
CD Player-Numark MP103USB * 1
3.5mm音源訊號線 * 1
線性陣列柱狀揚聲器 Speaker- RCF EVOX J8 * 2
折疊桌 * 8
折疊椅 * 40
衣架車 * 2
靜電拖把 * 1
門擋 *2

備註項目

一、場地使用未滿一時段者,場地使用費收費以一時段計算。超時一小時及未滿一小時者,以一小時計費。
二、申請人租用時段應包含陳設、佈置及場地清潔恢復至原狀。如有任何毀損破壞,由申請人負責支付修復費用或照價賠償。
三、攜至場地之個人財物、排演大、小道具及消耗品等,請自行妥善保管,本中心不負任何保管責任。
四、申請人於租期屆滿前,請將一切自有之物件搬離並恢復原狀,若未如期清除,即視同廢棄物,本中心無需通知或催告即有權為任何之處理,處理所需費用及所生一切損害,概由申請人負擔之。